2021法硕每日一题: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抵押权NO.8
作者:聚创考研网-李老师
点击量: 1019
发布时间: 2020-03-27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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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向乙借款300万元,约定2017年12月31日还款。为了担保该笔借款,甲将自有房屋一套抵押给乙,办理了抵押登记。2017年12月31日,甲到期未还款。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乙应当在2018年12月31日前行使抵押权
B.乙应当在2019年12月31日前行使抵押权
C.乙应当在2020年12月31日前行使抵押权
D.乙应当在2018年6月31日前行使抵押权
【答案】C
解析: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法院不予保护。本案当中,甲、乙二人约定2017年12月31日还款,那么乙的300万元债权的诉讼时效即从2018年1月1日起算,截止2020年12月31日。由于抵押权的诉讼时效即为主债权的诉讼时效,因此乙应当于2020年12月31日前行使抵押权。因而C选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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