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法硕每日一题:承诺原则NO.121
作者:聚创考研网-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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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8-24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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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于4月24日通知乙公司急需货物10吨,乙公司遂于4月25日按双方之间的交易惯例发货。4月26日甲公司又通知乙公司不需要该批货物。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公司的发货行为构成要约
B.甲公司4月24日的通知构成要约邀请
C.甲公司4月26日的通知构成要约的撤销
D.甲公司、乙公司之间的合同于4月25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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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D
承诺原则上应以明示方式作出,特殊情况下依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规定也可以行为作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本题甲公司4月24日通知构成要约,B项错误;乙公司4月25日按双方之间的交易惯例发货行为构成承诺,故合同于4月25日成立,D项正确,A项错误。根据《合同法》第18条,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甲公司4月26日的通知不构成要约的撤销,因为4月25日合同已经成立,C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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