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法硕每日一题:甲所犯聚众斗殴罪因其逃跑而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NO.204
作者:聚创考研网-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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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12-11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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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涉嫌犯聚众斗殴罪,在 2010 年 8 月 9 日被抓捕时逃跑。2014 年 6 月 5 日,甲抢夺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甲所犯抢夺罪的追诉期限为 5 年
B.甲所犯聚众斗殴罪因其逃跑而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C.甲所犯聚众斗殴罪的追诉期限从 2010 年 8 月 9 日起计算
D.甲所犯聚众斗殴罪的追诉期限从 2014 年 6 月 5 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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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B
本题考查的是对犯罪时效延长的理解,所谓时效延长,是指在追诉期限内,因发生法定事由而使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不受追诉期限制的制度。《刑法》第 88 条第 1 款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在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受理案件以后,犯罪分子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甲涉嫌犯聚众斗殴罪,在被抓捕时逃跑,即甲在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所以甲所犯聚众斗殴罪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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