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法硕每日一题:该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应属于NO.74
作者:聚创考研网-王老师
点击量: 1077
发布时间: 2021-04-21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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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与乙均为丙研究所的工作人员,二人受丁公司委托利用业余时间合作研发了一种新型电池,各方未就专利申请权的归属作出约定。该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应属于( )。
A.甲与乙
B.丙研究所
C.甲、乙和丙研究所
D.丁公司
【答案】A
《专利法》第 8 条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故选 A。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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