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法硕每日一题:夫妻共同债务NO.35
作者:聚创考研网-王老师
点击量: 963
发布时间: 2022-02-28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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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婚后开了一家便利店,由乙经营。2013年6月起二人分居,同年9月乙向丙借款用于便利店的经营,2014年12月甲、乙离婚。不久,丙请求乙偿还到期欠款,乙拒绝。该债务应由
A.甲、乙承担按份责任
B.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C.乙承担全部责任
D.乙承担责任,甲承担补充责任
【答案】B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便利店是甲、乙婚后所开,是夫妻共同财产。乙向丙借款用于便利店经营,即用于共同经营活动需要。借款时甲、乙虽已分居,但是并未离婚,借款形成于甲、乙婚姻存续期间。该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甲、乙均有偿还义务。对于该借款,甲、乙承担连带责任,故B项正确,A、C、D三项均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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