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法硕每日一题:不作为犯罪中不作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NO.166
作者:聚创考研网-王老师
点击量: 1007
发布时间: 2022-08-17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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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刑法因果关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因果关系的认定必须考虑到行为人的主观认识
B. 因果关系的存在是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充分条件
C. 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条件关系即可认定因果关系的存在
D. 不作为犯罪中不作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客观存在的
因果关系是行为和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不以人的主观认识为转移的。因此,A项错误。充分条件意思是只要有因果关系,就承担刑事责任,显然是错误的,有因果关系只是承担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不是充分条件。因此,B项错误。判断因果关系通常采用“条件说”,即前者是后者发生的原因,但是如果存在介入因素,要看介入因素是否中断因果关系,如果中断,前后不存在因果关系,“即可”二字表述不准确。因此,C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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