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创考研网官方联系电话
聚创考研网 > 专业硕士 > 法律硕士 > 正文

2023法硕每日一题:不作为犯罪中不作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NO.166

作者:聚创考研网-王老师 点击量: 1007 发布时间: 2022-08-17 09:28 【微信号:13306030226】


聚创法硕考研小编一起将法硕考研的知识点模块化分析学习,每天学一点做一点,为法硕考研奠定坚实的基础,聚创法硕辅导班助你一战成硕。



下列关于刑法因果关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因果关系的认定必须考虑到行为人的主观认识

B. 因果关系的存在是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充分条件

C. 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条件关系即可认定因果关系的存在

D. 不作为犯罪中不作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客观存在的












 












【答案】D

因果关系是行为和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不以人的主观认识为转移的。因此,A项错误。充分条件意思是只要有因果关系,就承担刑事责任,显然是错误的,有因果关系只是承担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不是充分条件。因此,B项错误。判断因果关系通常采用条件说,即前者是后者发生的原因,但是如果存在介入因素,要看介入因素是否中断因果关系,如果中断,前后不存在因果关系,即可二字表述不准确。因此,C项错误。


以上是聚创考研网为考生整理的"2023法硕每日一题:不作为犯罪中不作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NO.166"的相关考研信息,希望对大家考研备考有所帮助! 备考过程中如有疑问,也可以添加老师微信juchuang911进行咨询。

免责声明:本网站发表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聚创考研网尊重版权,如有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WX:juchuang911)

聚创考研网官方微信
分享:

学习QQ群
MORE
浏览记录
MORE
浏览过该网页的还看了 MORE
  • 24考研复试大纲及其流程解析

  • 【准大三】考研院校专业选择揭秘

  • 24考研调剂全流程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