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法硕每日一题:洗钱罪NO.181
作者:聚创考研网-王老师
点击量: 787
发布时间: 2022-09-05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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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明知乙受贿,仍提供银行账户帮助乙将受贿所得兑换成美元,汇往境外,并收取乙支付的高额“手续费”。对甲公司的行为应认定为( )
A. 受贿罪
B. 洗钱罪
C. 非法经营罪
D.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以及其产生的收益,而采用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方法,从而使其合法化的行为。本题中,乙的资金来源是受贿,甲在明知乙犯受贿罪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资金账户,将受贿所得汇往境外,符合洗钱罪的犯罪构成。因此,B项正确。【特别说明】关于洗钱罪,考生应当注意《刑法修正案(十一)》将洗钱罪定义中“明知是毒品犯罪”改为“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即将“自洗钱”行为由原来的事后不可罚行为规定为犯罪。当行为人实施上游犯罪并且有”自洗钱”行为的,应以洗钱罪和上游犯罪数罪并罚。此外《刑法修正案(十一)》还完善了洗钱罪的行为方式,增加地下钱庄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跨境转移资产的方式洗钱等行为方式,为有关部门有效预防、惩治洗钱违法犯罪以及境外追逃、追赃提供了充足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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