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法硕每日一题:行为人是否实际控制所夺取的财物NO.219
作者:聚创考研网-王老师
点击量: 985
发布时间: 2022-10-28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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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乘在路上行走的妇女乙不注意之际,将乙价值212000元的项链一把抓走,然后逃跑,跑了50米之后,甲以为乙的项链根本不值钱,就转身回来,跑到乙跟前,打了乙两耳光,并说:“出来玩,也不知道戴条好项链”,然后将项链扔给乙
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
A抢夺罪(未遂)
B抢夺罪(中止)
C抢夺罪(既逐)
D.抢劫罪(转化型)
【答案】C
刑法学界认为应以行为人是否实际控制所夺取的财物为标准,抢夺行为人已实际控制所夺取的财物的,为抢夺的既遂,未实际控制所夺取的财物的,为抢夺未遂。在本案中甲的抢夺行为已经既遂,因此其归还项链的行为并不能构
成犯罪中止。因此C正确,AB错误。依照《刑法》第269条的规定,甲虽然实施了抢夺行为,且打了乙两个耳光,但其目的却并非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故不构成转化型抢劫。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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