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法硕每日一题:数罪并罚的基本适用规则NO.24
作者:聚创考研网-王老师
点击量: 501
发布时间: 2023-02-14 09:17
【微信号:13306030226】
和聚创法硕考研小编一起将法硕考研的知识点模块化分析学习,每天学一点做一点,为法硕考研奠定坚实的基础,聚创法硕辅导班助你一战成硕。
甲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5 年,在刑罚执行 3 年后,又发现他在判决宣告前还犯有放火罪,应判处有期徒刑 7 年。经数罪并罚决定执行 10 年有期徒刑。对甲还需要继续执行的刑期是( )。
A.12 年
B.10 年
C.9 年
D.7 年
【答案】A
数罪并罚的基本适用规则有三条:
(1)若判决宣告的主刑中存在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则适用吸收原则,仅执行一个死刑或无期徒刑。
(2)若判决宣告的主刑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则适用限制加重原则。
(3)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则适用并科原则,分别执行。适用数罪并罚规则有三种情况:
(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此为典型情况,适用上述规则即可。
(2)刑法执行期间发现漏罪的。
(3)刑法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本题的情形属于第二种,对此应先将两个罪判处的刑罚根据上述规则确定实际执行的刑罚,也就是题干中所说的“经数罪并罚决定执行 10 年有期徒刑”。然后再减去已经执行的刑期,所以数罪并罚执行的 10 年刑期减去已经执行的 3 年刑期,于是甲还需要继续执行的刑期为 7 年,故答案为 D。这种计算方法可以简单归纳为“先并后减”。而至于刑法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情况,则运用“先减后并”的规则来计算继续执行的刑期。至于适用先并后减还是先减后并,主要在于先并后减之后刑罚相对轻,适用于非犯罪人的过错——如漏罪;先减后并之后刑罚相对更重,适用于犯罪人的新犯。
以上是聚创考研网为考生整理的"2024法硕每日一题:数罪并罚的基本适用规则NO.24"的相关考研信息,希望对大家考研备考有所帮助!
备考过程中如有疑问,也可以添加老师微信juchuang911进行咨询。
免责声明:本网站发表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聚创考研网尊重版权,如有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WX:juchuang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