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聚创考研网-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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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8-28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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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有关“法的可诉性”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A、可诉性是一切法律规范的根本特征
B、没有可诉性,法律可能仅仅是“书本上的法律”
C、德国法学家坎特洛维奇提出:法律必须是“可诉的”
D、法律不可诉,就没有法的效力
【答案】AD
可诉性,是现代国家法律的一个重要特征,没有可诉性,法律仅仅是书本上的法律,德国法学家坎特洛维奇在《法律的定义》一书中提出:法律必须是“可诉的”,故B、C正确。但应当注意的是,法的可诉性是就法律整体而言所具有的特征,并非指一切法律规范均具有可诉性,故A错误。法律不可诉,亦即缺乏裁判性的法律仅仅是一些具有象征意义、 宣示意义或叙述意义的法律,是“有缺损的,有瑕疵的法律”,但不能因此而绝对判断其没有法律效力,故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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