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聚创考研网-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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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9-20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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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胡洋投宿锦河饭店,办好住宿手续后,将一只装有3万元现金和其他物品的密码箱寄存在饭店的服务总台。当班服务员清点了物品,但未收取保存现金的特殊费用。第二天下午,胡洋凭取物牌去取密码箱,发现已被他人领走,胡洋要求饭店赔偿全部损失,饭店拒绝。遂起纠纷。对此案的正确处理结果是( )。
A.保管合同成立,饭店应赔偿胡洋全部损失
B.保管合同成立,饭店应承担主要损失,胡洋个人承担部分损失
C.保管合同成立,饭店酌情给予胡洋补偿
D.保管合同无效,饭店酌情给予胡洋补偿
【答案】A
本题涉及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义务问题。依《合同法》第367、374、375条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寄存人寄存货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否则,丢失仅按一般物品予以赔偿。本题中,服务员清点了现金及其他物品。故本题选项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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