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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聚创考研网-小黑老师 点击量: 2183 发布时间: 2017-03-18 15:56 【微信号:13306030226】


      聚英中大考研网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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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山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各学科专业、方向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 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者,本院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按专业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采取差额的方式进行。

  各专业复试总分线如下:

  (1)自然地理学专业(代码070501):复试线345分;

  (2)人文地理学专业(代码070502):复试线370分;

  (3)城市与区域规划专业(代码0705J1):复试线340分;

  (4)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代码070503):复试线325分;

  (5)工程硕士(测绘工程)(代码085215):复试线350分;

  (6)水文学及水资源专业(代码081501):复试线330分;

  (7)工程硕士(水利工程)(代码085214):复试线365分;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学校有关复试基本要求者,可参加所报考专业的复试。

  3,工程硕士(测绘工程)专业因生源不足,接收调剂。报考我院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070503)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所报考专业复试线,但未能被原专业录取者,可申请调剂我院工程硕士(测绘工程)专业。

  4. 考生可以通过我院查询复试名单。(http://gp.sysu.edu.cn/)

 二、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其中1份复印件注明“XXX(签名)授权中山大学代申领借记卡,授权从该卡扣划学杂费至“中山大学”的工行收费企业账户”。

  2、应届生的学生证或往届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未获学位证者可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4、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的满分为500分。

  1.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00分)

  1)考试内容: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2)考试时间:2小时(城市与区域规划专业为3小时)

  3)考试形式:闭卷

  2. 外语应用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考试形式为面试

  3. 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300分)

  1)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2)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面试)不少于10分钟。

  3)考核办法

  a. 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考核或分组进行考核,分组应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各小组评分标准保持一致)。

  b. 考核一般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4)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 各招生学科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同一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排序,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3.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总分300分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政审不合格者。

  五、信息公开

  复试招生信息将及时在我院D102办公室公告栏公布;考生亦可登录我院主页查询相关信息:http://gp.sysu.edu.cn

  六、其他事项

  1. 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 复试过程中有异议时,由复试小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投票表决,并做好记录交院招生领导小组处理。

  3. 在复试过程中,参加复试的教师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

  4. 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七、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咨询

  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2486

  邮箱:isgpgrad@mail.sysu.edu.cn

  (二)申诉

  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电话:020-84112486

  (三)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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