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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作者:聚创浙大考研网-李老师 点击量: 2061 发布时间: 2020-05-07 14:36 【微信号:13306030226】



据悉,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已发布,聚创浙大考研为你整理如下内容: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2020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经我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我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机械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具体名单及联系方式如下:

组 长:杨华勇  梅德庆

副组长:刘振宇  项淑芳

成 员:何闻   董辉跃  宋小文  李德俊  雷勇  谢金  张树有  王林翔  纪杨建  宋晓云  叶建芳

申诉联系人:项淑芳

申诉联系电话: 0571-87951781;电子邮箱:zjuxsf@zju.edu.cn

申诉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大路38号机械工程学院教1-326室

二、基本复试分数线

学院根据学校规定的复试分数线及生源和招生计划,统一划定复试分数线,并实行差额复试。 

受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含宁波分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委托,我院将从上线复试考生中录取委托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我院根据招生指标来源情况分别划定复试分数线(A线和B线)。

复试分数A线的划定:依据我院招生目录统考计划招生指标×复试比例(1:1.5)划定,达到A线的考生具有机械学院复试资格。

复试分数B线的划定:依据我院招生目录统考计划招生指标及委托招生单位招生指标合计后的总招生指标×复试比例(1:1.2)划定,达到B线但未达到A线的考生只具有委托招生单位的复试资格。

若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则确定人数;若最后一名出现初试总分相同情况,则此总分同分考生均列入复试名单。

1、机械工程学院复试分数线A线

专业代码及名称

政治

外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备注

080200(机械工程)

55

55

85

85

356

 

0855(机械)

55

55

85

85

356

 

2、委托招生单位复试分数线B线

专业代码及名称

政治

外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备注

080200(机械工程)

55

55

85

85

335

 

0855(机械)

55

55

85

85

335

 

3、根据学校政策,上表所列分数线满足以下情况视同上线:若单科低1分,总分相应高20分及以上;单科低2分,总分高25分及以上;以此类推,单科每低1分,总分相应再提高5分。但单科不得低于5分(含5分),且仅限1门单科。适用此项“总高单低”政策上线的考生,总分相应扣减后计算各项排名。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强军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与浙江大学公布的分数线相同,指标单列。

三、招生计划及复试人数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招生指标来源,分解如下:

1、机械工程学院各研究所(系)招生指标分解

研究所(系)/

研究方向代码

学术学位招生指标(专业代码:080200)

专业学位招生指标

(专业代码:0855)

特别说明

 制造系(01)

15+1(少民骨干计划)

11

自2020年起,我院按机械工程一级学科招生和培养,招生指标分解到各研究所(系),由研究所(系)为单位组织复试及录取。所有考生应在复试前填报相关志愿,请见本通知第5条。

 机电系(02)

19+1(士兵计划)

15

设计工程研究所(03)

8

8

机械设计研究所(03)

3+1(强军计划)

3

工业工程研究所(05)

5

0

                                   合计

50+3(专项计划)

37

 

2、委托招生单位各项目招生指标分解(志愿填报请见本通知第5条)

委托招生单位/项目

专业学位招生指标

(专业代码:0855)

培养说明

01-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联培

13

学籍在机械工程学院,导师来自宁波理工学院,培养地点、住宿地点均在浙江大学宁波校区(软件学院)

02-浙大城市学院联培

3

学籍在机械工程学院,导师来自城市学院,培养地点杭州,住宿安排在工程师学院

03-空天海高端制造技术及装备项目

13

学籍在工程师学院,培养地点杭州,住宿安排在工程师学院,由机械工程学院导师团队具体培养

04-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工程项目

4

学籍在工程师学院,培养地点杭州,住宿安排在工程师学院,由机械工程学院导师团队具体培养

05-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工程项目(余姚)

4

学籍在工程师学院,课程学习阶段在杭州,住宿在工程师学院,课程结束后住宿安排在余姚,培养地点在余姚,由机械工程学院导师团队具体培养

06-先进材料与高端制造项目

2

学籍在工程师学院,培养地点杭州,住宿安排在工程师学院,由机械工程学院导师团队具体培养

07-宁波分院-智能装备与物联网技术项目

12

学籍在工程师学院,由机械工程学院导师团队具体培养,培养地点、住宿地点均在浙江大学宁波校区(软件学院),有3名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

08-台州研究院智能装备创新设计项目

4

学籍在工程师学院,课程学习阶段在杭州,住宿在工程师学院,课程结束后住宿安排在台州,培养地点在台州,由机械工程学院导师团队具体培养

                                                                             合计

55

 

 

四、复试形式和要求

上线考生按学校规定统一参加复试。鉴于疫情防控的严峻复杂形势,为了保障师生健康安全,按照学校统一部署,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主要采用钉钉(Ding Talk)视频会议系统作为复试平台。具体视频复试流程和要求及考生需做好的准备工作详见附件“浙江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招生视频面试考生须知”。

五、考生复试志愿填报

学院根据各研究所招生指标(学术学位+专业学位)1:1.5左右的比例(小数点四舍五入)确定复试总人数(见下表)。所有考生在复试前需填报相关复试志愿,志愿填报方式及志愿填报结果将在复试钉钉群公布。

研究所(系)/研究方向代码

总招生指标

接受复试总人数

学术学位上线人数

 制造系(01)

26+1(少民骨干计划)

40+1(少民骨干计划)

19+1(少民骨干计划)

 机电系(02)

34+1(士兵计划)

52+1(士兵计划)

34+1(士兵计划)

设计工程研究所(03)

16

25

24+1(强军计划)

机械设计研究所(03)

6+1(强军计划)

9+1(强军计划)

工业工程研究所(05)

5

8

4

合计

87+3(专项计划)

134+3(专项计划)

81+3(专项计划)

 

复试志愿填报分为以下几类:

1、上A线的学术学位考生按照报考时所填报的研究方向名称(代码:01-05)到相应研究所参加复试。其中,报考机械设计及理论(研究方向代码:03)的学术学位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如下研究所复试志愿填报:设计工程研究所或机械设计研究所。

2、上A线且报考专业学位(0855)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参加复试研究所(系)志愿填报。考生可以选报多个复试志愿研究所(平行志愿),学院根据初试总分排序以及考生填报的志愿依次分配到各复试研究所,直至各复试研究所复试名额满额。若初试总分相同,则按业务课1 、业务课2成绩为优先级进行排位,仍不能区分时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投票表决。请考生根据各研究所(系)招生指标及感兴趣的研究方向进行填报。

3、机械工程学院各研究所(系)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生源打通录取(即学术学位考生可以录取为专业学位、专业学位考生可以录取为学术学位),达到机械学院复试分数A线的考生,不管是报考学术学位还是专业学位,都应在复试前完成是否愿意录取为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的志愿填报。

4、所有考生(上A线和B线),在复试前均要求根据委托招生单位的招生项目名称(以数字编号)填报志愿,考生可填报多个项目名称,所申请项目视为并行项目。上B线但未填报志愿的考生,视放弃委托招生单位的复试资格。上A线复试考生,若未被机械学院研究所(系)录取,如没有填报委托招生单位的项目志愿,不予录取。

注:

1、少民骨干计划、强军计划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无需填报志愿,统一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2、另有3名一志愿报考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智能装备与物联网技术项目”的考生,根据学校基本复试线要求进入委托招生复试,复试合格优先录取进入对应项目。

3、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的考生,视放弃复试资格。

六、复试及录取

根据机械学院各研究所(系)及委托招生单位的招生指标,各研究所(系)及委托招生单位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者不少于3人),由办事公正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院的教师担任。

复试包括如下内容:个人情况介绍(PPT)、英语听力与口语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科研经历与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复试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思想品德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

考生的综合成绩由有效初试总分(65%)和复试总分(35%)两项合成: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65%+复试成绩×35%。若综合成绩并列时,则按 初试总分、业务课1 、业务课2  成绩为优先级进行排位,仍不能区分时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投票表决。

考生的录取按如下步骤依次录取:

步骤一:上A线考生者,复试合格后,录取按各研究所(系)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考生填报志愿依次排序录取,直至各研究所(系)计划招生指标录满。

步骤二: 对于复试合格未被研究所(系)录取的上A线考生与复试合格上B线但未上A线考生,依据综合成绩排位,根据考生填报的委托招生项目名称(按编号)志愿依次录取,直至招生指标录满。

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拟录取名单在机械学院主页公示并报研究生院。

注:报考工程师学院机械工程领域(非全日制)单考的考生,复试安排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机械工程学院主页相关通知。

七、资格审查

复试前所有考生须按照要求在 “钉钉”中上传以下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应届生上传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需上传前置学历学位证书。资格审查详见我校研招网“浙江大学关于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安排”。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八、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院级党组织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合格者予以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6月10日前寄我院。体检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我院联系。

体检表邮寄地址(只接收顺丰快递):

浙江杭州西湖区浙大路38号玉泉校区教1-329

机械学院团委,邮编310027,联系电话:0571-87951522

十、其他

1、为提高工作效率,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向大家发布相关信息,请确保个人手机与网报考试报名时一致,如有变化,请于5月7日上午12:00前通过电子邮件联系:jxyjs@zju.edu.cn,邮件主题:某某某+准考证号+参加复试考生手机号码更新

2、复试相关事项请随时关注“机械学院复试钉钉群”或机械工程学院主页通知。

3、被我院或被委托招生单位确定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其考生档案将不予调剂到外学院、系和外校;

4、委托招生单位的考生拟录取名单在相应委托招生单位网站公示,有关政审、体检等后续事项请关注相应委托招生单位网站通知公告。

未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作自动放弃。

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大学关于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安排”执行。附件:

1、 入选复试名单.pdf.

2、  机械工程学院-委托招生单位各项目介绍.docx

3、  浙江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招生视频面试考生须知:http://grs.zju.edu.cn/yjszs/redir.php?catalog_id=130678&object_id=206212

4、  浙江大学关于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安排:http://grs.zju.edu.cn/yjszs/redir.php?catalog_id=130678&object_id=206151

 

机械工程学院

2020年5月6日



以上是聚创考研网为考生整理的"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相关考研信息,希望对大家考研备考有所帮助! 备考过程中如有疑问,也可以添加老师微信juchuang911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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