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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能源工程学院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

作者:聚创浙大考研网-李老师 点击量: 1787 发布时间: 2020-05-07 14:45 【微信号:13306030226】



据悉,浙江大学能源工程学院  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已发布,聚创浙大考研为你整理如下内容: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2020年能源工程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经能源工程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能源工程学院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具体名单及联系方式如下:

组长:高翔、金滔

副组长:黄群星、赵传贤

成员:张彦威、俞自涛、徐象国、朱绍鹏、施建峰、王咨元、吴艳虹、陈惠玲

申诉联系人:赵传贤

申诉联系电话:0571-87952362

电子邮箱:cathy77@zju.edu.cn

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责任制,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二、招生计划及复试人数

根据学校政策,初试成绩需满足浙江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如单科成绩存在以下情况视同上线:若单科低1分,总分相应高20分及以上;单科低2分,总分高25分及以上;以此类推,单科每低1分,总分相应再提高5分。但单科不得低于5分(含5分),且仅限1门单科。适用此项“总高单低”政策上线的考生,总分相应扣减后计算各项排名。

指标情况说明

研究所

上浙大相关门类分数线人数

统考招生总人数

本院统考计划招生指标

工院能源动力(项目制)委托招生指标

学术学位计划招生指标

专业学位计划招生指标

指标情况说明

动力机械及车辆工程研究所(车辆所)

7

7

5

2

3

4

车辆工程1个,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2个,能源动力2个,能源动力(汽车工程及其智能化项目制)2个

热能工程研究所(热能所)

72

66

51(含热动所3个)

15

28

38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27个,能源动力20个,能源动力(宁波理工联培)1个,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热工与动力系统研究所)1个,能源动力(热工与动力系统研究所)2个,能源动力(储能科学与工程项目制)4个,能源动力(台州研究院智能装备创新设计项目制)1个,能源动力(先进材料与高端制造项目制)2个,能源动力(智慧能源项目制)5个,能源动力(微电网技术及装备项目制)3个

热工与动力系统研究所(热动所)

3

3

3(另有3个指标委托热能所复试招生)

0

3

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3个,另有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热工与动力系统研究所)1个,能源动力(热工与动力系统研究所)2个指标,因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生源不足,委托专业背景相近的热能所复试,但研究生录取到热动所

制冷与低温研究所(低温所)

11

11

9

2

5

6

土木工程1个,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4个,能源动力3个,能源动力(宁波理工联培)1个,能源动力(台州研究院智能装备创新设计项目制)1个,能源动力(储能科学与工程项目制)1个

化工机械研究所(化机所)

15

15

13

2

8

7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8个,能源动力5个,能源动力(智慧能源项目制)1个,能源动力(储能科学与工程项目制)1个

合计

108

102

81

21

47

55

 

复试考生名单根据指标来源情况分为两种类型,分别依据我院统考计划招生指标(以下简称“院内计划指标”)和工程师学院能源动力全日制(项目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能源动力(项目制)”)委托招生指标划定。按照我院院内计划指标×复试比例(1:1.2)确定院内计划指标复试人数和名单(若最后一名出现初试总分相同情况,则此总分同分考生均列入复试名单),此类考生将优先拟录取至院内计划指标。未被院内计划指标拟录取的上述考生和其他复试考生可以申请能源动力(项目制)委托招生指标,相关考生请仔细考虑并如实填报《浙江大学能源工程学院2020年全日制统考生复试志愿表》。相关考生信息已在附件复试名单中备注。

2020年我院硕士研究生主要按照其所在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进行招生及培养。但车辆工程专业研究生按照二级学科车辆工程招生及培养,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方向硕士生按照一级学科土木工程招生及培养。

因原报考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生源不足,热动所另有3个指标(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1个,能源动力2个),被委托在专业背景相近的热能所复试,相关考生录取到热动所,导师为热动所导师。

能源动力专业学位研究生将纳入工程师学院,实行专业学院和工程师学院双院制双重管理模式。

能源动力(宁波理工联培)研究生导师为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导师,第一年住宿安排在工程师学院,第二年起安排在宁波理工学院。

因第一志愿报考工程师学院上线考生生源不足,能源动力(项目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生源不足部分将在原报考能源工程学院的上线考生中遴选。综合考虑上线生源情况、专业学科背景、项目制导师组成等因素,能源动力(项目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指标被委托在相关研究所复试,相关考生录取到工程师学院所对应的项目制,专业名称为能源动力,导师为项目制内能源工程学院的导师。能源动力(项目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模式请详见以下各项目简介,或详询工程师学院招生办任洪波老师(联系电话0571-88281621、QQ792878566、邮箱gcsxyzs@zju.edu.cn)。相关复试考生,请务必提前自行了解各项目情况,并在资格审查时,如实填报《浙江大学能源工程学院2020年全日制统考生复试志愿表》。各项目简介如下,请点击查看。

1)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汽车工程及其智能化项目介绍

2)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微电网技术及装备项目介绍

3)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智慧能源项目介绍

4)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先进材料与高端制造项目介绍

5)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智能装备创新设计项目介绍

6)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储能科学与工程项目介绍

三、复试形式和要求

为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聚集,统筹考虑浙江省疫情形势、应急响应级别、学校安全管控措施,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尽可能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保障考生的安全,复试的组织形式为网络远程复试,以“钉钉”作为复试平台。具体视频复试流程和要求及考生需做好的准备工作详见浙大研招网(点击此处查看)。视频复试过程中,对掉线、不响应等情况重新恢复后应重新提问新问题,并以微信视频、语音或手机电话语音作为特殊情况的备选方式。对多次掉线,长期不呼应等极端异常情况可由复试小组决定是否取消本次复试,是否给予重新复试机会。

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请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供本科期间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往届考生)或开题报告(应届考生)、科研成果、个人荣誉等补充材料。

网络远程复试阶段包括1分钟英文自我介绍、5分钟中文PPT介绍(内容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成绩、研究成果、研究计划、荣誉和社会实践等)、题库抽题问答、专家问答等主要环节。

四、录取

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30%;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英语能力15%,综合面试85%。

2、录取:学院按照复试录取方案,根据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情况、初试和复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并列时以初试成绩为优先级进行排序,若有总高单低政策上线的考生,则初试成绩为扣减后的分数。其中: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思想品德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资格审查

复试前所有考生须按照要求在“钉钉”中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应届生上传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上传前置学历学位证书。资格审查详见要求见我校“浙江大学关于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安排”。

六、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的院级党组织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6月10日前(已录取推免生的体检表也在此时间前寄到)寄到拟录取学院研究生科,体检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报考学院联系。

八、复试有关详细安排

1、复试的工作要求

1)各研究所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由办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学院的教师担任,其中具有本专业研究生指导资格的副高及以上称职的教师不少于3人。配备复试小组秘书2。

2)复试由各研究所组织,综合复试主要包括政治思想品德审查、综合能力考核、英语能力等。各研究所在考查学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时,要全面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在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时,除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要注意考查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面试时间一般每生不少于20分钟,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2、复试的平台和要求

我校的视频复试将发挥利用“钉钉”网络平台优势,并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考生各环节考核。所有考生注册“钉钉”时均需提供手机号及邮箱,请确保手机号及邮箱准确无误。关于视频复试流程以及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详读“浙江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视频面试考生须知”,并应事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时间安排

1)5月6日,学院研究生科在网上公布各专业复试名单和安排,并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2)5月6日-5月8日17:00,考生通过本链接https://jinshuju.net/f/kZl4iL填报本人手机号、提交补充材料,同时注册钉钉并等待加入钉钉群。

3)5月7日-5月11日,考生通过钉钉提交资格审核材料、复试PPT(pdf格式)、《浙江大学能源工程学院2020年全日制统考生复试志愿表》,在线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截止5月11日17:00,未进行资格审核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复试。

4)5月14日,复试。考生根据秘书通知的复试时间段及复试所在小组,提前做好复试准备、等待复试小组秘书进行视频身份确认并根据所通知的时间准时参加复试。具体细节请以复试钉钉群内通知为准。

5)5月20日前,学院在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复试考生成绩,明确考生的录取处理状态,上报拟录取考生信息。

6)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处批准后,学院于规定时间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确定后,体检和政审具体流程和要求请关注我院后续通知。

4、其他

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如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研究生科招生咨询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571-87951008,邮箱:wangziyuan@zju.edu.cn。

 

附件:复试名单

车辆所.pdf

热能所.pdf

热动所.pdf

低温所.pdf

化机所.pdf

 

请考生认真做好复试准备,按时完成各项复试准备要求并参加复试,功不唐捐,预祝取得好成绩!



以上是聚创考研网为考生整理的"浙江大学能源工程学院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的相关考研信息,希望对大家考研备考有所帮助! 备考过程中如有疑问,也可以添加老师微信juchuang911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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