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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作者:聚创考研网-赖老师 点击量: 1337 发布时间: 2020-05-11 14:25 【微信号:13306030226】



据悉,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已公布,聚创浙江师大考研网小编汇总如下: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可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坚持公平公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复试录取组织管理,坚决维护研究生招生的公平公正。

坚持科学选拔。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并组织实施。

2.各专业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配备负责技术支持和考生资格审查及身份识别的专门人员。

3.学院组建专家组、组织组、纪检组和技术组等复试工作组,分别开展指导各学位点组建复试命题专家小组、复试评委专家小组,统筹、协调各学位点复试组织工作,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巡查、有效监督,负责对学院远程复试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等工作。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5月15日-18日,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不早于5月20日,具体详见日程安排表。

(二)复试形式

所有招生专业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远程复试平台及硬件要求、操作规程,详见后续通知。

(三)复试分数线

1.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应符合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一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标准和分数线。

2.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比例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和生源情况确定。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参照所报考学院专业复试分数线,总分降35分、单科降10分划定。

(四)复试内容

1.远程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外语听说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均以网络远程复试(口试)方式进行,其中专业基础知识主要考察内容来自《浙江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考试科目。

2.MPA的思想政治考试通过网络远程复试(口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在面试结束后进行,不计入总分;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五)复试注意事项及要求

1.复试顺序将由复试工作组随机抽签形成,并于复试前一天告知考生。

2.每生复试时间约22分钟,间隔5分钟左右。复试当天请考生与复试组秘书保持联系,确定具体复试时间,配合秘书的工作。

3.请确保复试当天电话通畅,并尽量选用有线网接入视频参与复试。

如复试过程中遇网络中断并无法立即恢复的情况,请开启手机流量继续考试,考试中段时间计入复试总时间。如因网络原因考试中段超过2分钟或连续断线3次,则终止本次考试,给予一次复试补考机会。

(六)复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网络远程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为40分。复试成绩低于120分不予录取。

(七)其他

1.心理测试

考生在参加远程复试前需完成线上心理测试,测试时间和方式详见日程安排表。

2.体检

为减少疫情防控期间考生健康风险,复试体检统一安排在拟录取考生报到入学时。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如因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或者按规定予以退学处理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核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

2.应届生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上传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若有)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网报后在中国学信网学历校验未通过校验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学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剂要求。

2.调剂考生其初试成绩须符合一志愿的国家A类复试分数线,并且达到调入学科所在门类的A类国家复试分数线(或自划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能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6.我院所有学术学位专业不接受专业学位考生的调剂。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第一志愿报考法学学术学位硕士的考生,申请调剂法律(法学)专业学位,其本科专业必须为0301法学类专业。

9.我院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二)调剂程序

1.调剂工作一律在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学院将根据专业需求及复试录取实际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计划余额信息,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3.教育部开放“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后,调剂考生登录“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我院将向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于收到复试通知6小时之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4.复试结束后,合格考生将收到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6小时内确认有效,超时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

六、录取工作

(一)各专业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相加后的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的专业:

综合成绩 =(初试成绩/5)×70% +(复试成绩/2)×30%

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的专业:

综合成绩 =(初试成绩/3)×70% +(复试成绩/2)×30%

(二)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成绩不及格(满分200分,复试成绩低于120分为不合格)。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5.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6.提供虚假信息或复试违纪的。

7.有其他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况。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拟录取公示期间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院不承担责任。

七、其他

(一)按照教育部和学校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二)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规定对所有报到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学籍学历和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学籍,一律通报原单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我校和我院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院官网、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信息公开及申诉渠道

1.信息公开网站: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zjnu.edu.cn/

2.学院信息公开网站:

http://fz.zjnu.edu.cn/

3.咨询及申诉渠道:

法政学院研办:

电话:0579-82298622、 0579-82298620(MPA)

邮箱:zjnufzyz@126.com

纪检申诉渠道:

电话:0579-82298598    邮箱:fzjw@zjnu.cn

九、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本办法由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负责解释。
1.法政学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计划.xlsx
2.法政学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名单(非MPA考生).xlsx
3.法政学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名单(MPA考生).xlsx
4.法政学院网络远程复试时间安排.docx
5.法政学院研招复试上传材料汇总.zip


以上是聚创考研网为考生整理的"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的相关考研信息,希望对大家考研备考有所帮助! 备考过程中如有疑问,也可以添加老师微信juchuang911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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