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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深圳大学各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作者:聚创深大考研网-李老师 点击量: 18578 发布时间: 2022-04-15 17:27 【微信号:13306030226】


  为了方便深圳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聚创深圳大学考研小编整理了以下信息:

深圳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及调剂需求

艺术学部

 1、深圳大学2022年艺术学部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名单
2、深圳大学2022年艺术学部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1、2022年深圳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化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2、2022年深圳大学纳米传感与分子诊疗技术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材料学院

 1、2022年深圳大学材料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2、2022年深圳大学材料学院材料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3、2022年深圳大学材料学院085601材料工程专业调剂生复试名单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1、深圳大学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2、深圳大学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管理学院

 1、深圳大学管理学院关于公布2022年硕士生(学术型)复试名单的通知
2、深圳大学管理学院2022年工商管理复试计划及日程安排
3、深圳大学管理学院2022年管理科学与工程复试计划及日程安排
4、深圳大学关于调整我校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MPA)复试分数线的公告

 教育学部

 1、深圳大学2022年教育学部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复试名单

 医学部

 1、2022年深圳大学医学部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法学院

 1、深圳大学法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复试名单

 心理学院

 1、深圳大学心理学院2022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人文学院

 1、深圳大学人文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复试名单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1、深圳大学光电信息工程、光学工程一志愿进入复试名单

2、深圳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2022年硕士生复试日程安排及注意事项-080300光学工程、085408光电信息工程(一志愿)

3、2022年深圳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复试细则
4、深圳大学光学工程调剂生进入复试名单公示-广东省/教育部光电子器件与系统重点实验室
5、深圳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物理学复试名单公示、复试日程安排及注意事项(080300光学工程&070200物理学)
6、深圳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085408光电信息工程调剂生复试名单、复试日程安排及注意事项

 机电与控制工程学院

 1、深圳大学机电与控制工程学院2022年硕士生复试安排(深大一志愿生+调剂生)
2、深圳大学机电与控制工程学院2022年硕士生复试名单公布(4月3日)
3、深圳大学机电与控制工程学院2022年硕士生复试名单公布 (4月10日)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1、深圳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2、深圳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4月10日复试批次)

 高等研究院

 1、深圳大学2022年环境资源与生命健康平台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2、2022年深圳大学高等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3、2022年深圳大学环境资源与生命健康平台复试名单公布(第二批)、调剂生复试细则
4、2022年深圳大学高等研究院复试名单公布(第二批)、调剂生复试细则

 经济学院

1、 深圳大学经济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复试通知
2、深圳大学经济学院2022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安排(深大一志愿考生)

 传播学院

1、 深圳大学传播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复试名单

 数学与统计学院

 1、2022年深圳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金融科技学院

1、 深圳大学微众银行金融科技学院2022年人工智能专业复试工作细则
2、深圳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金融科技与风险控制硕士第二轮复试通知及注意事项
3、深圳大学微众银行金融科技学院2022年人工智能专业复试名单公布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1、深圳大学2022年计算机与软件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公布

2、深圳大学大湾区国际创新学院2022年人工智能专业硕士复试计划及日程安排

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等上级有关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精神和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复试组织管理,确保复试工作规范有序,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

(三)坚持科学选拔。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复试工作管理水平。

二、复试工作的领导与组织

(一)复试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各招生学院(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各招生学院(部)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办法制订本学院(部)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

(三)跨界(学科交叉融合及产教跨界融合)联合培养项目由归属学院(部)负责统一管理。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

(一)复试人数一般为本专业录取指标(不含推免生,下同)的150%(小数点进位,下同)。

(二)一志愿上线(《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下同)考生数未达到录取指标130%的专业原则上须接收调剂;达到本专业录取指标的130%,但低于150%的专业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接收调剂生;超过150%的专业不再接收调剂生。

(三)各专业一般只进行一次复试,即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在同一批次内复试,共同排名。接收调剂量较大的专业可以分批次组织复试,即第一批次对一志愿考生组织复试,后续再对调剂生单独组织复试。

(四)对调剂生单独组织复试的批次,复试比例可适当提高,一般不高于200%。

(五)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本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四、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通知

各招生学院(部)负责通知本单位所有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参加复试。

(二)招生学院(部)制定和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各招生学院(部)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复试日程,提前在本院(部)网站公布专业具体的招生指标、复试名单、复试方式、内容、程序、资格审查、日程等信息。

五、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我校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网上报到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线上签订),同时确认考试时间、地点、方式和网络远程复试软件平台及使用方法。复试时需核验身份证、准考证及应试环境。复试考生应在核验身份后朗读《诚信复试承诺书》。迟到15分钟禁止参加当科考试。

(一)复试主要方式(复试满分220分,MBA、MPA、MPAcc、绘图类专业除外)

1.专业复试科目

一般以面试形式进行(绘图类科目除外),满分50分。

2.综合面试

1)如果考生人数较多,面试可分组进行。

2)每个面试分组考官一般不少于5人。

3)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考官须独立评分。

4)满分120分。

3.英语测试

包括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50分。具体考核形式、考试时间由学院制定。

4.如专业复试科目、英语测试、思想政治(管理类联考专业)独立于综合面试进行,考官不少于2人。

5.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MPAcc)、绘图类专业具体的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由招生学院(部)根据教指委相关文件精神和专业特点,参照以上复试方式自行制定并报研究生院批准后由招生学院(部)公布。

(二)复试主要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选拔性和针对性,各招生学院(部)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确定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专业素质和能力

1)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写能力和阅读文献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5)与学术学位研究生相比,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要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专业能力倾向、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大学生士兵计划”指标专项专用,不得挪用。我校专项政策如下:

我校专业学位专业士兵计划复试线为:国家B类线,不设单科线。学术学位专业士兵计划享受10分政策加分。

目前我校符合该计划的第一志愿上线人数充足,不接收“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七、调剂规定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低于本专业录取指标的150%的专业方可接收调剂生参加复试。各专业调剂工作办法由各招生学院(部)制定并公布。

(一)调剂基本条件

根据我校加快创建世界一流创新型大学目标,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生工作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调剂基本条件说明如下:

1.须符合《深圳大学2022年硕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全日制专业不接收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调剂。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招生学院(部)可视专业情况提出学业水平要求,也可适当提高调剂生初试成绩(单科或总分)要求。

(二)调剂程序

1.研究生院于规定时间内在研招网的调剂系统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2.有调剂需求并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可登录调剂系统浏览本校发布的生源缺额信息,按研招网要求填报调剂至本校的志愿。不通过调剂系统调剂的考生将无法录取。

3.有调剂需求的招生学院(部)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对遴选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4.接到网上复试通知的考生必须在系统上确认同意参加本校复试。

5.招生学院(部)及时给出复试结果和确定调剂生是否被拟录取。

6.拟录取的调剂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本校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

八、加分政策

(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四)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五)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六)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九、录取原则

(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

(二)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按考生复试批次、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总分、面试总分、初试业务课总分、初试外国语、初试业务课一、初试业务课二科目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新生奖学金评定不区分复试批次,按所有统考录取考生的总成绩排序。调剂生是否降档、统考难易程度是否折算分值参评具体由招生学院(部)确定。

(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须和当年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专业保持一致。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结果不合格者;

2.复试总成绩低于复试满分60%者;

3.逾期未提交复试材料或材料弄虚作假者;

4.未到我校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

5.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者;

6.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

7.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时(9月1日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8.逾期未提交定向就业合同或人事档案者;

9.违背《诚信复试承诺书》者。

十、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招生学院(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与录取的公平、公正性全面负责,不断完善对复试与录取工作过程的监督。复试期间,纪检(监察)室及研究生院采用线上巡考、回放录像的方式进行考试监督,对复试与录取工作中不规范的做法及时给予纠正。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84条,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二)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各招生学院(部)须于复试前,在本院(部)网站公布各专业招生指标数、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方式、内容、程序等信息。各招生学院(部)在复试结束后,立即将学院同意的复试结果(含复试成绩、总成绩、总排名及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经核准后在本单位公布。招生学院(部)负责将考生的复试成绩通知考生。最后拟录取名单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

(四)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五)保证投诉、申述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复试结果公布后,一周内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述。当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时,各招生学院(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对投诉和申述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及时向学校报告并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十一、录取类别、档案调取和定向协议签署

根据教育部规定,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两种: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简称非定向生)、定向就业研究生(简称定向生)。我校全日制专业只招收非定向生,非全日制专业只招收定向生。

拟录取的非定向生,须根据我校发放的《硕士生调档函》,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的人事档案通过机要寄到我校档案馆。

拟录取的定向生,无需调转人事档案,但须完成提交下列材料:

(一)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寄送至我校档案馆。现实表现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二)向我校领取签订定向协议,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协议(一式三份)。

十二、其它

(一)对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招生学院(部)在复试结束后,按相关规定对拟录取考生档案进行政审(定向生人事档案按规定留在原工作单位不用调取,其工作学习单位提供现实表现政审材料)。政审结束将档案密封后交档案馆,将政审不合格名单立即报研究生院。

(三)持有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住有效身份证明的考生复试线为:国家B类线或除思想政治理论成绩后过国家B类线(总分按比例折算),不设单科线。

(四)录取的考生请于规定时间内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填写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



深圳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体检内容及注意事项

参加体检的考生为:2022年硕士研究生已待录取的普通招考考生。

1.体检时间:3月25日至4月15日,上午8点至10点空腹进行体检(建议体检前一天保持休息良好、饮食清淡、不饮酒,晚上8点后不进食),按医院规定时间领取化验单,签署总检医生意见并盖章。

2.体检项目:内科、外科、五官科、胸透/胸片、肝功2项、肾功2项、血常规。

3.体检费用:以各地三甲医院为准。

二、体检流程

1、携带二代身份证到体检处领取招工调干《体格检查表》进行体检,并在“贴照片处”贴上受检人一或二寸免冠近照(半年内近照);用正楷在体检表和化验单上填好体检者姓名、性别、年龄(请务必正楷书写)。

2、体检当天空腹到招工调干体检处的收费处缴费。

3、缴费后先抽血、再前往各科(身高、血压测量处、内、外、眼、耳鼻喉科)进行相关检查(孕妇免做胸透检查,必须事先向放射医生申明),内、外科检查前需先测量身高、体重、血压。

4、体检结束后,保管好体检报告,按医院规定时间领取化验单,由总检医生签署体检合格意见及盖章。

5.考生将已盖章的体检表及时交回各硕士点。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 教学司》(教学[2010]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2022年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





一、适应对象:

所有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硕士研究生考生。

二、考试要求:

深圳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以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具体复试安排见各学院(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详见各学院(部)网站)。

请听从复试工作人员安排,提前进行复试演练、登录复试系统备考(具体查看学院复试通知)。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请提前联系所报考学院(部)。

三、考试准备:

(一)资格审查:

考生在复试前,需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ehall.szu.edu.cn/yz/cscjcx),按照各学院公布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要求上传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上传时间由各学院(部)具体通知。

(二)硬件设备:

主机位,使用智能手机,并配置可固定的支架。

第二机位,使用带摄像头的电脑或平板,用于监控复试环境。

设备保持电量充足,建议使用外接电源。

(三)网络设备:

考生应确保网络信号良好且能满足复试要求,应具备有线宽带、WIFI、4G/5G网络等两种以上网络条件。主机位建议用WIFI联网(如突发断网可切换至4G/5G网络)。第二机位使用有线网络或者WIFI,禁止使用主机位智能手机的热点。

(四)软件要求:

考生提前用下载并安装好复试所需企业微信(主机位)、腾讯会议(第二机位)软件客户端,熟悉软件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环境要求:

考生自行选择复试场所,要求空间封闭且整洁,环境相对安静、独立、光线明亮(不反光);考生复试时需面向墙面(间隔不超过1米),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与复试内容相关的参考资料,应试场所不能有他人在场。第二机位放置于考生侧后方45度1.5米处。参考环境如下:

(六)材料准备: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身份证,方便复试工作人员查验身份。

(七)注意事项

1.复试过程中如有无关电话或视频拨入,请立即拒接。

2.主机位、第二机位须关闭与复试无关的应用。

四、复试流程

(一)帐号注册

1.考生手机登录“企业微信”APP,选择“手机号登录”-“帐号实名认证”,填入真实信息,选择身份进入。


2.考生使用“微信帐号”登录“腾讯会议”电脑客户端。选择“使用个人账号”登录。


(二)复试

1.候考室监考员开启候考室会议,考生主机位打开“企业微信”接受入会邀请,第二机位打开“腾讯会议”,输入候考室会议ID进入会议(注意不可泄露任何会议信息,因考生将会议信息泄露造成复试过程被干扰,以考生违规处理)。“入会选项”中主机位打开扬声器、摄像头,关闭麦克风;第二机位打开摄像头,关闭麦克风、扬声器。考生进入候考室会议后,配合监考员点名和核验身份。

2.正式复试开始,考生主机位打开“企业微信”,接受复试邀请,进入复试会议。“入会选项”中开启麦克风、扬声器、摄像头。

3.考生第二机位打开“腾讯会议”,输入复试会议ID进入复试会议。“入会选项”中选择“自动连接音频”、开启摄像头,关闭麦克风和扬声器。


4.考生主机位、第二机位就位后,配合复试秘书核验身份,朗读会议投屏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后开始正式复试。

5.考生考毕,主机位、第二机位立即退出复试会议,严禁再次进入复试会议。按照步骤1回到候考室会议,并在候考室会议等候至本组考试结束。

6.因网络故障等意外退出会议,请立即切换网络并重新加入会议。

7.若因其他考生放弃复试资格、设备调试、评分工作需要等,将按照考生复试顺序适当微调复试时间。若因软件平台等客观因素需调整远程复试工作安排的,将另行通知。

8. 如有特殊情况至少提前半小时与工作人员联系,无故失联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复试。

五、复试纪律:

1.保证如实、准确提交各项材料。如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老师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及替考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考生迟到15分钟禁止参加当科考试。

5.考生需将五官清楚显露,不得故意遮蔽面部、耳朵等部位,复试期间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以保证身份确认及复试全程实时监控。

6.复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耳机。

7.复试过程中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本人全程出镜,不得中途离开座位,除本人外其他人员不得在考试区域内出现,否则视为违纪。

8.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复试全程及复试后严禁将复试题目、内容等相关资料外传他人、上传网络或提供给相关培训机构,一经查实即以作弊论处,取消录取资格、学籍并追究相关责任。

9.核验身份时,须手持身份证面向摄像头。示例如下:

10.考生双手全程置于摄像头拍摄范围内,不得操作手机、电脑,不得做与复试无关动作,不得翻阅任何资料,严禁他人进入应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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